昆明市西山区实施工业投资三年倍增计划 依托园区打造发展高地
56 2025-04-05 13:54:50
对此,贾康表示,谁排放的多,谁多承担,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这样就会使他约束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来减少排放,那么就必须努力地节能降耗,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这样恰恰是在经济手段的调节之下。
这些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并不清晰,冷罗生说,不同的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人为地将一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割裂开来,造成多头管理,使得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无法明确。首先,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不明确。
蔡林说,污水一旦被注入地下,基本无法处理,谁也不知道它在地下的反应速度、流向、氧化过程等,会不会渗透、泄漏,也无从得知。地下水被多头管理有报道称,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的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即使是清水,也不能随便向地下灌注。然而,这条规定很难落实,很多时候仅仅罚款了事。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沈照理就曾指出:一些地区的企业采取渗坑、渗井方式向地下强制、恶意排放工业废水,已成蔓延之势
只是,真相在哪里呢?譬如在潍坊,尽管地方宣称一切静好,但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在某厂家内发现疑似挖井排污现象,且也有员工承认所供职企业存在不同形式的地下排污问题。二是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譬如瑞安的河水,官方说是生活垃圾,村民不信任这个说法,那么,自然只有在第三方监督下检验金光村空气质量以及水源情况,才能廓清疑云。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发布的24日20时至25日20时空气质量预报显示,城六区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级别均将出现5级重度污染。
北京市气象台24日元宵节下午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并建议少放烟花爆竹,但大街小巷的鞭炮声仍不绝于耳,不少地区空气中都可闻到刺鼻的味道《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促进企业投保的激励措施。《指导意见》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记者21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记者21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导意见》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促进企业投保的激励措施他建议环保部应该先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曾投入10亿元调查土壤污染为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的真实家底,有效防治土壤污染,确保百姓身体健康,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18日联合启动了经费预算达10亿元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马军认为,对于土壤污染状况公众有知情权,土壤污染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
今天上午收到了环保部的公开答复函件。董正伟说,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
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的理由。回信未涉及土壤污染数据据董正伟介绍,今年1月30日,他通过在线提交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董正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但是,至今这次土壤污染调查的数据没有公开。
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环保部不敢向社会公开。董正伟说,环保部的答复是近几年其申请20多个部委政府信息公开一次性政府信息公开纸张内容较多的之一。
环保部在发给董正伟的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但是,马军也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具有敏感性,他不否认,污染数据一旦全面公开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
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事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简单以国家秘密为由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另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
马军建议,对于土壤污染信息,环保部完全可以借鉴公开PM2.5信息的做法,而不应该简单的回避。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对于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2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环保部的说法值得商榷。事实上,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
马军说,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水、垃圾等的污染,更具隐蔽性,公众仅凭其感观很难对土壤污染作出基本判断。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或大数量人群的恐慌。
对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董正伟认为是环保部不敢公开,此前,环保部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但令他失望的是,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不公开还会严重影响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专家:土壤污染数据确具敏感性就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土壤污染数据,马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存在敏感问题,但他不赞同环保部的做法。他认为,从这个角度讲,环保部应该更加重视土壤污染信息的公开。